“為什麼不把 DPF 拆掉?”
被 DPF 不斷出現的故障燈弄得焦頭爛額的司機們可能有想把 DPF 拆下來的衝動。這個念頭進一步受到在市面上公開宣傳拆掉 DPF 或”去掉DPF” 的廣告的鼓勵。這些公司有時宣稱,拆掉 DPF不違法,沒有 DPF 照樣可以通過排煙不透光度測試的檢驗。這說法只對了一半。
雖然找公司把車上的 DPF 拆掉不違法,但車主卻有點慘了。原因是沒有DPF 在路上開的話就是違法的 (但在某些情況下,如賽車等,這樣做是合法的)。根據本國相關道路車輛 (建造和使用) 法律 (第61a (3) 條) 規定,如果車輛被改造得不符合其最初設計製造時遵守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那麼使用它就是違法的。拆掉 DPF 幾乎可以確定會導致車輛不符合這一標準。交通部已有相關的公告對此予以證明。
排放檢查作為驗車的一部份在目前還不能敏感到可以檢測出車輛是否安裝了 DPF。因此沒有 DPF 就通過了排煙不透光度測試難以說明問題。DPF 是設計用於排放出比通過排放不透明度測試時更乾淨的排放氣體。 但是,自 2014 年 2 月起,作為驗車的一部分,還要求對車輛的排氣系統進行目視檢查。如果目視檢查發現在原應有DPF 的位置沒有DPF,那麼驗車便無法通過。